【通知】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为做好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陕财职院〔2018〕4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参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爱党爱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崇德向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孝亲尊师,团结同学,遵规守纪,文明礼貌,诚信守约,知恩感恩,生活俭朴,助人为乐、热衷公益。
③勤奋好学。学习认真刻苦,学业成绩优良;
④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2、参评学业优秀奖学金者,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学年学业总成绩排名需在优秀等次或本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0%,无不及格科目;
②综合素养测评成绩需在良好等次。
③身体素质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的;
3、参评品行优良奖学金者,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综合素养测评成绩需在优秀等次;
②学年学业成绩排名需在良好等次,各科成绩合格;
③身体素质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等级以上的。
4、参评品学兼优奖学金者,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综合素养测评成绩需在优秀等次;
②学年学业成绩排名需在优秀等次或本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0%,无不及格科目;
③身体素质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的。
5、参评年度人物奖学金者需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有较为突出的表现和感人的事迹。
6、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评上述各类奖学金:
①本学年受学院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或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②所在宿舍学年评比被公寓办评为不合格宿舍。
三、评选比例和奖励金额
1、学生年度人物奖学金:全院10名,金额2000元。
2、学业优秀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比例为2%,金额1000元;
二等奖学金:比例为4%,金额800元;
三等奖学金:比例为6%,金额500元。
3、品行优良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比例为2%,金额1000元;
二等奖学金:比例为4%,金额800元;
三等奖学金:比例为6%,金额500元。
4、品学兼优奖学金(只针对大三学生):
一等奖学金:比例为4%,金额1500元;
二等奖学金:比例为6%,金额1000元;
三等奖学金:比例为10%,金额800元。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年度人物奖学金
1、个人申请。凡符合要求的学生填写报名表、提交书面申请(申请的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表现及申请的奖学金类别等情况),同时于11月初连同个人事迹材料(包括文字、图像、音频、视频资料)、相关获奖证书、证明一并交于二级学院奖学金评比小组。逾期没有上交的同学按自动放弃评定资格处理。
2、二级学院遴选推荐。各二级学院根据个人申请、事迹材料及相关的获奖证书、证明,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遴选、公示(公示期5日),11月15日前由各二级学院推荐上报学生处(学生处不接受个人报名),各二级学院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二年级以上学生总数的千分之二。
3、学院联评。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人选进行初审后、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联评。最终确定当年年度人物。学生处负责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
4、学生处公示期满后上报学院审批。
(二)其他各类奖学金
1、个人申请。凡符合要求的学生填写申请表、提交书面申请(申请的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表现及申请的奖学金类别等情况),逾期没有提交的同学按自动放弃学生奖学金评定资格处理。
2、二级学院评比。各二级学院根据个人申请、学生综合素养测评成绩及相关的获奖证书、证明,按照奖学金评比资格、评奖比例组织评比审批,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及获奖类别、等级和金额等,并将初评情况在二级学院内公示(公示期5日)。
3、上报审批。评选结果于11月22日前上报学生处。经学生处审核、公示(公示期5日)后,上报学院审批。
五、相关要求
请各班级认真阅读评选通知,按照评选办法和程序进行申请与材料的提交,明确各类奖项要求与申请截止时间,逾时将不再接受申请。
(一)报送材料
1、参评年度人物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供:年度人物评选参选人报名表、书面申请书、获得各类荣誉的证书复印件一份,并附报电子版(含个人证件照和生活照高清图片各一张);
2、参评其他各类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供:学院奖学金申请表;
3、各二级学院必须上报Excel格式的《学院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稿,上面要有党总支书记及学生科科长签章,并附报电子版(表格内数字汉字全部用宋体、序号和金额一定不要用文本格式);
4、二级学院公示情况的照片(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
年度人物材料于2021年11月15日前,学院奖学金申请表、汇总表及公示情况于2021年11月22日前,报送至学生处贾文平处,邮箱:jwp@scy.cn,联系电话:33733407。
(三)评选说明
1、学生年度人物奖学金由各学院申报,学生处组织全校联评产生。如当年评选不足10名,按实际情况确定最终人数。
2、学业优秀、品行优良、品学兼优奖学金名额分配按各二级学院在籍学生人数计算。(评定比例只取整数)
3、每名学生只享受一类学院优秀奖学金,就高不就低。享受学院奖学金的学生还可享受除国家奖学金以外其他奖、助、补、减、免等奖助。
4、各二级学院负责保存获得奖学金学生相关申请资料,认真组织评定工作。
5、已获奖的学生,如发现其在评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除追回所发的奖学金外,予以纪律处分。在享受奖学金期间,如发现其有打架、旷课、吸烟、酗酒、铺张浪费等违纪现象,追回所发的奖学金;受到学校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者,追回所发的奖学金。
6、两个字姓名、身份证、银行卡号中间不要出现空格,避免出现错别字和中行以外的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