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加准确、客观地评估各班在公寓的表现情况,使学生处及各系部能及时了解各班宿舍的纪律、卫生情况,特制定学生公寓量化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我院各系、各班级。
第二章 考核细则
第三条 考核办法
1、每班每月量化基分为100分,遵规守纪50分,内务卫生50分。考核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成绩=内务卫生分+遵规守纪分
2、内务卫生考核以每周卫生检查结果为依据,每月四次平均分为内务卫生分;遵规守纪分根据各班宿舍和个人在公寓的表现情况记分。
3、同一项内容同时受到具备两项以上扣分情节以最高标准扣分。
第四条 内务卫生扣分标准(基分50分,扣完为止)。
1、被子叠放不整齐,床面不洁净,床上乱堆乱放,每处扣2分;
2、床下鞋子摆放不整齐,有杂物,每处扣1分;
3、蚊帐挂置不整齐 扣 1 分;
4、毛巾摆放不整齐,每处扣1分;
5、脸盆及盆内物品摆放不整齐,每处扣 1 分;
6、桌面不洁净,物品摆放不整齐扣 2 分;
7、在床底、柜顶或柜底乱放物品每处扣 1 分;
8、书架不整齐 扣2分;
9、乱放清洁工具 扣 1 分;
10、地面未扫,垃圾未清理扣 3 分;
11、垃圾扫到门外扣 3 分;
12、墙壁有蛛网及乱贴纸画 扣 3 分;
13、室内乱拉、乱钉扣 3 分;
14、卫生间、凉台堆放杂物扣 2 分;
15、门框、门窗玻璃、窗框,不洁净 扣 3 分;
16、有不叠被子者,每人次扣10分;
第五条 公寓违纪扣分标准(基分50分,扣完为止)
1、有偷盗、赌博、打架斗殴者,扣所在班级15分。
2、聚众闹事,有意破坏公物消防器材,私自进入异性宿舍者,扣所在班级15分。
3、在公寓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及使用明火(含酒精炉、焚烧废弃物、点蜡烛)者,扣所在班级10分。
4、未履行请假手续夜不归宿,私自留宿外人者,扣所在班级10分。
5、向窗外或走廊泼水、乱吐痰、乱丢果皮、纸屑、杂物垃圾者,扣所在班级5分。
6、不服从管理员、楼层辅导员、舍长管理,妨碍工作者,扣所在班级5分。
7、在公寓内吸烟、酗酒、传播观看淫秽物品书刊者,扣所在班级3分。
8、在公寓内踢球、打球、滑旱冰、砸地板、敲打暖气片等,扣所在班级3分。
9、晚离晚归,上课期间留宿、进出公寓拒不登记或使用假证件、假名字登记者,扣所在班级3分。
10、私自换宿舍,未经公寓同意换锁者,扣所在班级3分。
第三章 处理办法
第六条 公寓对学生的考核结果要整理存档,依此做为公寓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 各班在公寓的考核情况,由公寓每周向各系部通报一次,以便各系及班主任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第八条 考核成绩每月上报学生处备案。
第九条 公寓量化积分,做为班级及系部的考核依据。凡量化考核连续三次得分低于60分的班级、在公寓管理中屡次被通报批评的班级取消该班级本年度评优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学生处。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